適用范圍
環(huán)鏈電動葫蘆的使用范圍很廣,主要應用于各大廠房、倉庫、風力發(fā)電、物流、碼頭、建筑等行業(yè),用于吊運或者裝卸貨物,也可以將重物吊起來方便工作或修理大型機器。環(huán)鏈電動葫蘆由操作人員用按紐在地面跟隨操縱,也可在操控室內操縱或采用有線(無線)遠距離控制。環(huán)鏈電動葫蘆既可固定懸掛使用,又可配電動單軌小車及手推/手拉單軌小車行走使用。環(huán)鏈電動葫蘆的噸位:0.1t ,0.25t ,0.5t ,1.5t ,1t ,2t ,3t ,5t, 10t ,15t,20t ,25t ,30t ,50t ,60t,100t。環(huán)鏈電動葫蘆安裝使用:葫蘆單梁、橋式起重機、門式起重機、懸掛起重機上可以配單梁工字鋼使用,也可以配雙梁小車使用。因此,電動葫蘆是工廠、礦山、港口、倉庫、貨場、商店等常用的起重設備之一,是提高勞動效率與改善勞動條件的必備機械。
環(huán)鏈電動葫蘆操作規(guī)程:
使用維護
1.新安裝或經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,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(shù)次。但在未安裝完畢前,切忌通電試轉。
2.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的125%,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,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,并檢查是否正常。
3.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,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,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,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 是否正??煽俊?/p>
4.在使用中,禁止在不允許的環(huán)境下,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(shù)(120次)的情況下使用。
5.安裝調試和維護時,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,當?shù)蹉^升至上極限位置時,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(10t,16t,20t必須大于120mm)。當?shù)蹉^降至下極限位置時,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,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。
6. 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。
7. 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,切斷電源。
8.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,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嚴禁歪拉斜吊。
9.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故障及時采取措施,并仔細加以記錄。
10.調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,應保證額定載荷下,制動下滑量S≤V/100(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穩(wěn)定起升的距離)。
安全注意事項
在了解操作說明的基礎上,還請注意下列事項:
1. 請對使用說明書和銘牌上內容熟記后再操作。
2. 請將上、下限位的停止塊調整后再起吊物體。
3. 在使用之前請確認制動器狀況是否可靠。
4. 使用前若發(fā)現(xiàn)鋼絲繩出現(xiàn)下列異常情況時,不要操作。
(1) 彎曲、變形、腐蝕等。
(2) 鏈條斷裂程度超過規(guī)定要求,磨損量大。
5.安裝使用前請用500V兆歐表檢查電機和控制箱的絕緣電阻,在常溫下冷態(tài)電阻應大于5MΩ,方可使用。
6.請不要起吊超過額定負載量的物件,額定負載量在起吊鉤銘牌上已標明。
7.起吊物上禁止乘人,另不要將電動葫蘆作為電梯的起升機構用來載人。
8.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。
9. 起吊物體、吊鉤在搖擺狀態(tài)下不能起吊。
10. 請將葫蘆移動到物體正上方再起吊,不得斜吊。
11. 限位器不允許當作行程開關反復使用。
12. 不得起吊與地面相連的物體。
13. 請不要過度點動操作。
14. 不要用手電門線前拉其它物體。
15. 在維修檢查前一定要切斷電源。
16. 維修檢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載狀態(tài)下進行。
17.使用前請確認楔塊是否安裝牢固可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