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修復主梁上拱時需在主梁下弦加熱,不可避免地在烤火區(qū)遺留很大的 拉伸殘余應力。它和工作應力疊加以后,又引起主藥的永久變形或蠕動,主梁仍然會下?lián)稀R虼藨扇∵m當?shù)募庸檀胧﹣泶_定修復后的主梁上拱穩(wěn)定。當然保持 上拱穩(wěn)定的措施并不限于加固,例如采用合理火焰矯正工藝使內(nèi)應力的不利影響 最小,便是最好的措施。因此在修復上拱及腹板波浪形以后是否加固主梁,或加固到什么程度,應根據(jù)修復工藝的質(zhì)量以及維修以后的起重機使用條件來確定。
某廠冷加工車間有一臺5t×22.5m的箱形雙梁橋式起重機,因為下?lián)?,?span lang="EN-US">1959 年采用火焰矯正法修復以后上拱為23mm。修后使用很頻繁,但吊重常在3t以下,從不超載,結(jié)果使用10余年,上拱度仍能保持。該廠另有三臺橋式起重機修復后也未加固,都已經(jīng)使用10多年,上拱度基本未變,這說明火焰矯正的主梁并非必須加固。
主梁加固原則:
1〉在增大斷面慣性矩的前提下,主梁自重的增大為最小,使起重機有較好的剛性。
2〉加固時應使下弦的殘余應力為最小。
3〉不必過大地增加斷面,根據(jù)經(jīng)驗,斷面慣性矩提高20%左右,就能獲得滿意的使用效果。
4〉設(shè)計加固方案時應考慮施工的方便。